房地產新聞 » 991217先付定後看約 甲山林罰300萬

在各大媒體通路大打廣告、規模將近兩千戶的甲山林「城上城」建案,公平會發現業者要求民眾先付定金才能看契約,以及未揭露公設比等資訊,被公平會認定欺騙消費者且對其他競爭對手不公平,重罰三百萬元。對此,甲山林不願多做回應,僅表示將在收到處分書後,再決定是否提出行政訴願。

廣告訴求「買得起的帝寶人生」,甲山林「城上城」預售屋建案位於基隆麥金路一帶山坡地,面積達一萬三千多坪,規畫興建十三棟、約兩千戶。

但日前內政部發現甲山林城上城未在定型化契約載明土地權利範圍、面積與價格,只寫地籍編號,依《消保法》開罰卅萬元,並請公平會密切注意。

公平會副主委施惠芬表示,公平會先派員喬裝成民眾到「城上城」看屋,結果銷售人員表示須付卅萬定金才能看契約;業者事後辯稱是「現場人員教育訓練不足」造成的「個案」,但公平會調查其他已購買的民眾,發現雖有人不用付定金,但也有人被要求付一到六十萬不等金額才能看契約,明顯是視購屋者經濟情況而有不同待遇,並非「個案」。

公平會另外也發現,甲山林城上城並未提供每戶持有公共設施比例,使民眾在交易資訊不充分、不完整的情況下做決定,其行為不僅欺罔購屋人,也對其他競爭對手不公平,已違反《公平法》第廿四條。衡量甲山林目前已經賣出一千二百多戶、交易金額高達八十九億,決議重罰三百萬元。

消基會董事、律師謝天仁表示,若消費者因業者隱瞞購屋資訊而遭受損失,可舉證向業者求償;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要求付定金才給契約,讓消費者無法行使審閱期,消費者可主張契約中不利的條款無效。

(轉自yahoo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