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紀錄 » 098/05/11基不動產字第09050號

受文者:會員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05月11日

發文字號:基不動產字第09050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主旨:98年度第10屆傑出金仲獎楷模推薦辦法

說明:

一、為表揚從業人員刻苦堅毅,淬勵奮發之工作精神,並提昇國內不動產經紀人員之素質,導正不動產交易之風,造福人類、促進安祥和樂的社會,本會辦傑出「金仲獎」楷模表揚,至今已舉辦9屆,深獲好評。

二、全聯會暫訂於本(98)年11月19日假台中市舉辦「第10屆傑出金仲獎楷模頒獎典禮」

三、提報之傑出從業人員須檢附下列資料:

      01.簡歷。

      02.證照:

         【經紀營業員】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證明並由所屬公司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完成備查。

         【經紀人】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並由所屬公司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完成備查。

      03.個人奮鬥歷程之自述1000至2000字。

      04.在職證明。

      05.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本。

      06.無警察型刑事紀錄之證明(俗稱良民證),請逕向各縣市警察局申請。

      07.近年內之考績證明:公司考績甲等以上。

      08.傑出事蹟:有卓越事蹟,對社會有貢獻者(檢付佐證資料)

 

四、繳齊上列資料後由公會審核推薦經紀人員與營業員各乙名接受表揚

 

五、提報截止日:998.06.30

 

 

 

正本:會員公司

副本:本會、總幹事、顧問團團長

 

理事長  丁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