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內政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3月25日
發文字號:基不動產字第13015號
密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附件: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申請之講師經歷補正及附件
主旨: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認可申請補正事宜。
說明:本會申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之講師經歷補正詳如附件,請 查照。
正本:內政部(408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
副本:本會本會、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