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內政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3月15日
發文字號:基不動產字第13011號
密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附件: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申請書及其附繳文件1份、郵政匯票1張
主旨: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認可申請事宜。
說明:本會申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乙案詳如附件,請 查照。
正本:內政部(408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
副本:本會本會、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