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市政府地政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6月06日
發文字號:基不動產字第13030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附件:相關舉發報紙稿乙份
主旨:轉知會員公司舉發非法業者黃譓樺(電話:0913-496-777),請 貴處協助非法業者取締。
說明:該業者並經紀業且無經紀人證照未加入公會亦未繳交保證金及未完成不動產經紀業備查,乃為非法經紀業者,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敬請 貴處處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