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高市地政局土地標售 維持333制

有部份人士認為市政府土地標售是在「賣祖產」,黃進雄說,市府辦理開發取得的市地重劃抵費地及區段徵收標售地,性質與一般市有或國有非公用土地不同。因為巿地重劃與區段徵收的特色為「自償性開發」,也就是在開發期間,所需要的工程費、補償費、貸款利息等成本,都是由巿府先行支應,要等到開發完成後,巿府折算取得抵費地及標售地,並依平均地權條例暨施行細則規定,辦理標、讓售以回收各項成本費用,其性質與一般巿有或國有非公用土地不同。

 

黃進雄特別強調,抵費地或區段徵收區內的標售地,並不是一般的「非公用市有地」,亦即不是祖產。

 

地政局取得的抵費地及標售地,都是以標售為原則,才能夠儘速回收開發成本。只有在精華地段商業區土地,或可研議辦理設定地上權招標,藉以引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