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社會住宅政策 租金補助為主 後年起 房租補貼提高至4600元

 

房價居高不下,中低收入戶等待社會住宅政策兌現恐緩不濟急,立法院財委會昨日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最遲自民國一○一年開始,房屋租金補貼應由目前的三千六百元,提高到平均四千六百元,並考慮城鄉差距。內政部預估,一年將增加二.八八億元支出,將有超過二萬四千人受惠。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針對社會住宅政策,聽取跨部會專案報告。為了讓該政策落實,國產局、國防部已提出都會區五百坪以上適合開發的土地給內政部參考;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社會住宅政策還在規畫中,五都選前不會出爐,但原則上將會「以租金補助為主、興建為輔」,兩周內將先提出三、四處興建社會住宅的地點給行政院。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認為,政府過去都錯把資源放在購屋的利息補貼,應該要解決的是「住」的問題,不是「購屋」的問題。立委賴仕葆、盧秀燕和余政道建議,政府應該有效利用空餘屋,提高租金補貼,可以讓大家馬上有房子住。

學者張金鶚與彭揚凱,都贊同社會住宅要優先考慮空餘屋的利用。但張金鶚提醒,目前租屋市場不健全,資訊不透明,政府應該建立租屋媒合平台,並提高房東的誘因。彭揚凱則指出,政府還是需要手中握有一部分社會住宅供弱勢者居住。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過去因為房東逃漏稅,使租屋者拿不出租屋契約,讓租屋補貼政策看得到吃不到,能夠申請的人很少,而且台北與台東補貼金額一樣很不合理。

財委會最後決議,內政部要全盤調查有多少空屋餘屋可以利用,在三個月內研議實施「租屋券」,滿足經濟與社會弱勢者的住屋需求。後年內政部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中,租金補貼要從每戶每月三千六百元,在考慮城鄉差距下,提高到以平均四千六百元為原則。

 
資料來源:http://house.chinatimes.com/content-indexNews-content.aspx?NewsID=2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