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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理財】羅霈穎:父親逼我買房 我才學會把錢存進房子裡

 
鏡週刊
鏡週刊2017年5月26日

藝人羅霈穎曾經花錢如流水,後來是靠買房子強迫儲蓄,把錢守住,因此她鼓勵年輕人,若存夠購屋頭期款,可以從負擔得起的老公寓買起,先求有再求好,才有機會把錢存下來,也存下資產。

穿著迷你裙,蹬著高跟鞋,一位打扮時髦的凍齡美魔女,穿梭在台北市遼寧街的巷弄之間看房子,她是人稱「夜店女帝」、「東區羅姐」的藝人羅霈穎。

走著走著,她突然停在一棟老公寓門前,伸出纖細玉手說:「像這種沒電梯的公寓,屋齡肯定超過40年,這種房子雖老,但因為沒有公設,坪數很實在,高度也夠,不像有的新屋壓縮高度,讓人有壓迫感。所以,如果是自住,可以買這種舊公寓,單價也比較便宜,只要換掉管線,重新裝潢,住起來就是爽。」

談起房地產,羅霈穎立刻變身成眼光精準的投資客,完全不像個愛玩的夜店咖,她分析:「如果買舊公寓不是為了自住,而是為了投資等都更,那地點可要選對,否則會很慘。」

羅霈穎有潔癖,喜歡把台北家裡打掃得乾乾淨淨,讓家時常保持整齊清爽。(翻攝Yahoo!奇摩)
羅霈穎有潔癖,喜歡把台北家裡打掃得乾乾淨淨,讓家時常保持整齊清爽。(翻攝Yahoo!奇摩)

她舉自己的經驗為例,前幾年曾以每坪50多萬元,買下南港一處舊公寓,滿心期待的等著發都更財,但後來卻發現都更遙遙無期,於是她快刀斬亂麻,以每坪70幾萬元賣出,獲利出場,「還好早脫手,否則到現在都還沒都更呢!」

之後羅霈穎想將南港房產賺到的錢,和朋友合資在墾丁蓋民宿,但因環保法規太過嚴格,只好放棄,也讓她打消繼續在台灣投資房地產的念頭,「我認為台灣房市未來3至5年都不會好,因為生育率低、少子化,沒人承接,再加上房地合一稅上路,房租租金報酬率又低(約2%),若有房貸,還要扣掉房貸利息,所以現階段不建議用投資的角度買房子,無法抗通膨。」

雖然羅霈穎不再投資台灣房地產,但她卻還是很鼓勵年輕人,如果可以的話,買一間自住屋,因為她認為買房是強迫存錢最好的方法。

像她年輕時花錢如流水,買名牌包、買假珠寶,原本以為買包可以保值,但拿到二手店寄賣,店倒了,包也沒了,還好她在父親誘導下買下人生第一間房,讓她學會把錢存進房子裡守財、保值又增值,讓她即使不婚,老後也有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