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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都更由公部門整合民眾較有信心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台北市首件公辦都更案「第凡內」完工,雖然過程中,和文林苑都更案一樣有不同意戶抗拒都更,歷經公權力執行代拆,但結果卻不同,主要是因該案並非民間都更案,主導都更的是政府,而非建商,爭議較少。

都發局指出,都市更新分為公辦都更與民間自辦都更,民間自辦都更較常見,土地是私有,由民間機構自行進行整合地主、劃定範圍、提事業計畫、權利變換、拆屋興建等都更流程。

公辦都更則由公部門負責前端的整合、劃定,再由公部門自行成立機構進行後續的權利變換、拆屋興建等,或由公部門經公開評選程序,委託民間建商實施。

都更處指出,公辦都更的土地大多是屬於公部門的,例如「第凡內」案,北市的公有土地佔了六成六以上,雖然有私地主,但由公部門出馬解決整合,通常民眾對這類的都更案,比較有信心。

 

 

資料來源: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3366#ixzz2YXCT3n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