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2017/12/28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業職業工會
健保署公告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應以適法身分投保及覆實申報投保金額,
務請會員配合辦理,健保署亦將定期執行相關查核作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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