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應以適法身分投保及覆實申報投保金額,務請會員配合辦理,健保署亦將定期執行相關查核作業,請查照。

發文日期:2017/12/28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業職業工會

健保署公告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應以適法身分投保及覆實申報投保金額,

務請會員配合辦理,健保署亦將定期執行相關查核作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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