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法規名稱: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與分配利用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25日) 農業用地變建地回饋金為公告現值50% 特目變更回饋金為公告現值40% 資料來源: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270030002200-1050525

發文日期:2016/05/31
發文組織:高雄市不動產仲介業職業工會


法規名稱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與分配利用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25

農業用地變建地回饋金為公告現值50%

特目變更回饋金為公告現值40%

資料來源: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270030002200-10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