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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質房客特點 擺爛欠租有跡可尋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2018年12月23日

【文/陳佳祺】夢想當包租公,讓房客繳房貸。第1次當房東的Johny曾打此算盤,不料遇上租屋老鼠、積欠租金,最後因法院訴訟過程繁複耗時,只好認賠收場。專家建議,租賃專法較偏向保障房客,若房東要避免遇到類似問題,事前嚴格篩選房客才能自保。


▲房客欠租不繳達4個月,即可依法律途徑,訴求終止租約、請求房屋返還


不守規約 干擾他人生活

家人偶爾都會起爭執了,更何況是素昧平生的租客,每天生活同一個空間中呢?像Johny一樣遇到態度不佳的房客,在租屋市場上屢見不鮮,惡質房客干擾他人生活,不僅不遵守生活規約,甚至還會拖欠租金、霸佔租屋處,種種行為皆讓房東頭痛,如果想趕走惡質租客,還須依循法律途徑、耗時費力,讓許多房東感到相當無力。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表示,當房客開始欠租2個月後,房東可扣除房客的2個月押金,若再積欠超過2個月以上,房東可發送存證信函給房客,最後訴求終止租約、請求房屋返還,但房客欠繳租金往往金額不大,等待判決勝訴至少需要6個月以上的時間,且必須到房客戶籍地的法院才行,這過程往往費時耗力,為了避免後續狀況,其實事前篩選房客更需要被重視。

針對此狀況,蔡志雄分享,因為自己有經營共生公寓的經驗,這種租屋型態更容易遇到租客之間起爭執,所以在出租前特別將房客區隔,如依照年齡、習慣、職業等參考依據選擇,並讓房客在租屋前就先互動,讓房客彼此熟悉,才不會造成後續問題的發生。另外建議,租屋前最好先明訂生活公約並加訂罰則,對於違反規定的租客要有一定嚇阻作用,而重視品質的房客也會樂意遵守。

押金租金 協議分期繳交

對於欠租金不繳的房客,蔡志雄表示,在確定租屋時,有些跡象可以看出未來是否可能欠租,像房客第1個月就有可能拿不出2個月的押金及1個月的租金,希望以分期繳交,這時候就要考量對方是否付得出來日後的租屋費用。另外,房東在租屋市場上盡量不要削價競爭,因低廉的價格往往吸引的是經濟能力較差的房客,最後可能會有收不到租金的狀況發生。

▲如果擔心房客欠租不給,可從第1個月是否繳得出3個月的租金來看,簽約時也可以請求找保證人。

不同的物件出租型態都有不同的經營模式,若不熟悉租屋市場,也可以依照《租賃專法》,房東委託包租代管,繳交代管公定租金1成作為手續費,就能免除更多的管理問題。